模式介紹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
通過收購目標物業公司部分股權的方式,與合作方共同經營目標物業公司,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合作成立新公司
與合作方共同出資成立新的物業聯營公司,為合作方自身資源所覆蓋的項目(包括自行開發的項目)提供物業服務。

合作優勢
更為緊密的合作模式,雙方共同承擔經營收益與風險。
各項優質資源整合,綠城總部全面支持,實現聯營公司快速發展。
全面同化綠城的管理體系與服務標準,確保聯營公司服務品質。
更為合理、快速的決策機制,使合作方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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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湖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基于綠城服務的核心技術優勢,獨立經營的聯營企業
上海新湖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由綠城服務委派核心管理團隊負責日常經營與管理,基于充分尊重合作方的基礎,公司所有重要經營性決策均由董事會投票通過。同時,所有公司的核心職能部門均獨立于綠城服務進行運作,由其所相對應的職能部門提供核心技術支持,如新服務產品、智慧服務體系、品質督導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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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國資綠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共同開拓義烏區域政府公建物業管理市場
2013年綠城服務與義烏市國資委等成立新公司,負責開拓義烏區域市場的物業管理服務,同時,為確保聯營公司成立初期的收支平衡,綠城服務將原本由義烏分公司管理的部分項目劃撥至新公司名下。此外,義烏區域內的其余項目亦均由聯營公司負責承接,共享收益。